2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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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青年被控滑梯窺裙底春

【本報訊】廿六歲無業青年疑難抵「校服誘惑」,覷準兒童遊樂場內滑梯設計的「漏洞」,涉嫌在該處偷窺兩名談天的校服女生的裙底春光,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被告否認兩項遊蕩致他人擔心罪。

滑梯設計有「漏洞」

被告梁希文被控今年六月十八日傍晚,於黃大仙仁愛街遊樂場的滑梯附近犯案。其中一名十三歲讀中二的女事主供稱,事發時她與讀另一學校的女友人站在滑梯上的平台傾談,期間二人見被告兩度在爬梯下經過並向上望,最初她們未有為意被告所為。稍後被告第三度站在爬梯下,二人始發現自己因站在高位,裙底春光被窺看,遂用手按着裙腳及退後;被告見狀上前攀談,惟二人未有理會被告。

而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則指,他與同僚當時巡經上址,發現被告行迹可疑,遂與同僚分別在滑梯旁及大樹後監視,發現被告窺看兩名女學生的裙底,其後被告亦發現有人監視。警員見狀上前截停被告,警誡下被告聲稱散步,無心向上望,又表示只看到女生的大腿,看不到內褲。

辯方盤問警員時指,被告只因見到事主的校服與其母校校章相似,於是想上前查問母校近況,警員則回應指並不知情。案件押後十月九日續審,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TCC 476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