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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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又「見死不救」學童險盲

明愛醫院發生「見錢救人」離譜事件,七歲男童在校內發生意外眼角膜受傷流血,被送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雖無帶身份證,惟院方憑其學生手冊為他初步檢查及轉介往明愛醫院眼科診治。豈料,明愛登記處職員竟指男童無身份證明,要繳交七百元非本地人收費後才醫人,祖母錢不夠,最終要男童父親趕回家帶證件前往營救,男童延誤四小時才能由專科醫生醫治,其父親批評院方制度僵化,不近人情。

受傷男童姓陳(七歲),在青衣一間小學讀三年級,前日早上約十一時許,他上體育堂時打羽毛球,意外被身旁的同學揮拍擊中左眼,眼皮及眼角流血,校方召救護車,並通知陳父,當時陳父在元朗工作,故由祖母往學校陪同陳童送院。陳童由救護車送入瑪嘉烈醫院急症室,祖母因沒有帶孫兒身份證明文件,只能出示學生手冊,登記處職員接受,暫替他登記,陳童經醫生初步檢查後,醫生解釋瑪嘉烈醫院不設眼科,即時寫信轉介他往明愛醫院眼科診所診治,並表示已聯絡了明愛醫院方面,只要持轉介信前往便可。

當「非港人」收七百元

祖母於是帶陳童乘的士往明愛醫院眼科診所,同樣地出示學生手冊登記,女職員卻拒絕,並要求她出示孫兒身份證明文件,否則要收取七百元非港人收費。可是祖母當時身上只有數百元,無法付診費,擔心孫兒延遲診治,惟有致電陳童父親求救。

陳父放下工作,驅車返回青衣寓所取兒子證件趕往醫院,抵達時已是下午三時許,陳童受傷四小時後才獲眼科專科診症,結果證實眼角膜及眼皮受損傷。陳父大為不滿,指摘明愛醫院離譜,直斥﹕「醫院唔係救人先嘅咩?如果我返咗內地做嘢,無人攞到證件,冇錢,醫院係咪由得佢唔醫呢!」

父親斥明愛僵化透頂

陳父質疑為何明愛醫院不能以救急為先,怒斥:「以前已經試過見死不救,呢間醫院已經完全僵化!」

明愛醫院發言人回應時稱,陳童家屬未能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職員遂提議家屬可向學校要求傳真陳童的身份證明文件,亦可選擇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服務費用後補回證件作退款,或請家人協助將證件送到醫院。

陳童原本於昨日到明愛醫院眼科覆診,但陳父表示已對該院「無晒信心」,故改帶兒子往私家診所求醫,據醫生診治後,初步發現兒子除眼角膜受損外,虹膜亦發炎,至少需要一個月才康復。

■記者林子棠、鄭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