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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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袍轟警隊之恥:罪加三等

【本報訊】淫警梁禮仲斷送前途並令警隊蒙羞,同袍均指他「罪有應得」、「罪加三等」。有同袍透露,當日在通訊器聽到通緝梁的指令,初時擔心梁有槍在身及闖下彌天大禍,翌日得悉他竟涉及在警署內強姦少女,驚訝得「擘大個口」。梁家的老街坊則為其父母難過,慨嘆「人有九品,品品不同」。

梁禮仲九八年在警校畢業,當年同期受訓的同袍稱,當差是梁最大夢想,梁常向人稱,目標是成為刑事偵緝探員(CID)。梁出學堂後任軍裝巡警,曾調往油尖及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負責在黃毒案中「放蛇」,往往能「套料」助破案,事發前駐守旺角刑事調查隊。

有前上司形容梁在工作上是一名人才,對於他今次干犯強姦非禮,且「在差館搞出咁大件事」,同袍都驚訝到「擘大個口」,反而昨聞梁判囚十二年,同袍並不驚訝,因梁身為警員又在警署犯案,「預咗佢罪加三等」。

百年一遇 警員O嘴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形容梁禮仲案在警隊百多年歷史中絕無僅有,令警隊蒙羞,梁被判監是「罪有應得」。

案件主管高級督察曾仲斌不諱言,去年接辦此案時「一開始真係好難相信,好SHOCKING(震驚)。」西九龍總區重案第四隊總督察吳樂俊則強調,警隊對同袍犯罪會作嚴厲譴責並秉公辦理,他又提醒市民若接獲警方來電邀請到警署助查,可先向警署值日官查詢,確認助查案件及相關警員後才決定是否參與。

梁禮仲兒時與家人居於粉嶺某村,老街坊陳太昨到庭旁聽,她透露與梁家是廿多年鄰居,後來梁父因工作關係搬走,期間梁禮仲仍不時隨父回村探望叔叔和姑姐,但梁父數年前已去世。陳太稱,記憶中梁禮仲有親戚同任職警界,但昨日不見梁家人前來旁聽。對於梁知法犯法,她無奈說「佢父母都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