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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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逼婚遭窗簾勒殺

渴望想來港生活的內地婦人,在淡水當一名男港人「二奶」近十年,之後經友人介紹認識另一名香港男友。惟她後來發現新男友也是有家室,陷入多角感情糾紛的她,與新男友及對方妻子談判不果後,疑聲稱要向新男友的家人報復,她與新男友為此糾纏期間,男方涉嫌用窗簾把她勒斃。被告否認謀殺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五十歲被告邱杰強,被控去年五月十四日在葵涌一單位內,謀殺卅一歲女死者楊秀瓊(下稱楊)。

主控官在開案詞透露,楊的頸當時被窗簾綑了三圈,法醫指她被勒致死。警方在楊所住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被告案發當晚十時許曾上楊家,十一時離開,並於同晚的十一時四十七分從羅湖離港,五月卅一日回港時被捕。

由妓女介紹認識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因感情問題而錯手殺死楊。被告又在錄影會面透露,○七年十一月在一名妓女介紹下認識楊,兩人曾有性交易,至去年二至三月成為朋友。去年四月底楊發現他已婚,他遂在涉案的葵涌單位供楊住。去年五月四日,楊曾企圖自殺,他便搬往與楊同住。楊稱要在家鄉淡水買屋,被告因而給她廿萬元,案發日早上,他又曾給楊二萬四千元。

被告稱,其妻發現他與楊的婚外情後,三人曾會面兩次,其中一次在案發當日下午。他後來與妻回家吃晚飯,楊卻致電要他到來。他到楊家後,楊要他從妻子及她中「二人選一」,期間並與他糾纏;楊又威脅要找他的妻兒報復等,並說:「如果你唔殺我,我亦唔會放過你老婆和仔女!」被告稱當時大怒,遂扯下窗簾在楊的頸繞上三圈將她勒斃。

死者前男友作供

控方昨日傳召楊的前男友梁萬昇作供,他指九八年在內地認識楊,楊翌年為他誕下一子,他在港也有妻兒,每月奔走兩個家庭,又給楊每月約四千元家用。梁稱,楊接受情婦身份,又一直想來港生活,但他只想楊在內地照顧孩子。後來楊工作的品質管理公司○五年安排她來港工作,自此他亦無再給她家用。

梁稱楊被殺前數月,二人關係開始轉差,楊告知他搬到葵涌居住。去年五月十五日他接到入境處電話,得知楊想為兒子申請單程證,他多次致電楊卻一直無法聯絡,他於同月廿一日報警,才發現楊伏屍家中。

案件編號:HCCC 8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