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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裁判官在這宗校園欺凌案中對本港現行教育制度當頭棒喝,引起教育界回響,直指教育局並無承擔協助學校推行德育教育的責任。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教局現時並無額外資源撥給學校推行德育或公民教育,只着重國民教育,個別學校要在僅有資源中自行調撥,他認為教局應承擔責任。
資源不足促增輔導員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廖亞全指,學校現時多以滲透形式將德育融入集會或班主任課堂中,較少設德育課,而教育局就欺凌問題提供的教材亦不足。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教師要應付大量教改工作,無時間做德育教育,希望盡快落實小班教學,讓教師有多些時間與學生溝通。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兼犯罪學家黃成榮認為,要減少校園欺凌,應改變目前重成績輕德育的社會文化,若政府能增聘輔導人員,減少教師行政工作,有助改善學生的德育問題。
另外,涉案學生就讀的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林啟興昨稱,有關學生及事主仍在該校就讀,但校方已安排他們在不同班級。該校今日會與有關學生及家長會面,跟進感化令情況,輔導老師會繼續協助她們重投校園生活,並計劃稍後適當時間安排她們向事主道歉。
教育局強調絕不容忍校園欺凌,已增加小學輔導人員比例,中學亦推行一校一社工,並鼓勵學校透過課堂及活動培養學生品德,局方每年亦舉辦工作坊及研討會,加強訓導人員處理學生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