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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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虐同窗六惡女判感化

九名年僅十二至十四歲的初中女生,疑不滿一名女同學「多事」向老師舉報一宗手機失竊事件,向該女同學報復,禁錮虐打六小時更逼她拍裸照。涉案其中六名女童昨在荃灣法院被判接受十八至廿四個月感化,裁判官判刑時直言,難以相信及接受年紀小小的被告會作出如此不文明行為,不禁問「香港教育制度出咗咩問題?」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出,涉案各被告均在香港成長及接受教育,她們的行為不禁令人質疑「香港教育制度同家長教育係咪出咗咩問題?」裁判官強調學校不能只追求分數,也要在德育方面下工夫,至於身為家長則要身教,不可隨便對子女施以行為或語言暴力,以免子女有樣學樣。

官勉學懂尊重

裁判官勸勉各被告獲輕判後珍惜機會,好好讀書及孝順父母,盼事件令他們上了重要一課,學懂如何尊重別人及以文明方式處理問題;他判處其中五名被告接受十八個月感化,餘下案中最年長、另涉一宗襲擊傷人案的第三被告,則被判接受廿四個月感化,其中頭九個月需入住兒童院,並下令各人須遵守宵禁令。各被告聞言點頭表示明白。

辯方昨求情時指,各被告已知錯後悔,被還押期間亦已深切反省及有正面轉變,願接受感化監管以過新生活,並承諾不會再犯案,以後做任何事之前也會深思熟慮,而家人亦會對他們加強關心及監管,故望輕判。

涉案原有九名被告,均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傷人罪,除昨日判刑的六人外,另有一名被告因患有癲癇症及學習障礙,之前獲頒保護令及撤銷控罪,餘下兩人早前亦已被判接受十八個月感化。

控方案情指,今年五月十五日,涉案第六被告發現手機失竊,同日在廁所尋回,惟事主向老師告發第一被告疑涉及此事。

逼拍裸照短片

各被告在下課後禁錮事主六小時,期間威逼事主在商場女廁內脫衣拍裸照,又用煙頭灼傷她手臂及頸,更將凌辱過程以手機拍成短片。

案件編號:TWCC 70006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