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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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屋署疏忽公司索償240萬

【本報訊】屋宇署被指於五年前向油麻地一幢大廈發出命令時疏忽,令業主錯誤地清拆了一些原本毋須清拆的地方,業主及後要自掏腰包將誤拆的地方還原。一間公司日前就事件入稟高院,向政府索償二百四十萬元。

業主誤拆出錢還原

涉案的大廈位於彌敦道五百六十二號,樓高六層,其外牆現時正搭起棚架,大廈內的單位沒有人佔用。與該大廈相通的彌敦道五百六十二號A一名租戶向本報透露,屋宇署於○四年向該大廈業主發出清拆令時出錯,業主誤拆地舖一些地方,後來要出錢將誤拆地方還原。

原告歐航有限公司,其入稟狀指出,政府於○四年九月十三日疏忽地向彌敦道五百六十二號發出建築物命令,使原告損失了二百四十萬元,原告要求政府賠償。入稟狀未有披露原告是否當年的業主。屋宇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其他資料。 案件編號: HCA 189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