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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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朱振國案 料200萬元和解

【本報訊】英勇擒賊受重傷至全身癱瘓的警員朱振國,前年由妻子代表入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取僱員補償,案件經多達兩年之商議後,相信雙方已達成初步共識,有意和解,估計朱振國家人可取得逾二百萬元賠償。

案件昨在區院進行閉門聆訊,雙方離開法庭時都拒絕披露詳情和結果,未知案件是否已告一段落。朱振國妻子蔡燕萍離開法庭時表示,朱振國至今已在黃大仙醫院接受逾一年的治理,情況有好轉,可以食糊仔,又指申索的二百萬元款項對朱振國會有幫助。

朱振國於○五年七月十九日在長沙灣單獨執勤時,遭一名青年用生果刀割頸受傷,因失血過多,至今仍全身癱瘓。涉案的青年廖智勇及後被高院判監十年。

案件編號:DCEC 69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