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電話騙案在過去五年飆升逾五倍,涉款累積逾一億元,控方昨趁區院審理一宗電話騙案時,指同類案件日益猖獗,要求法官加刑,法官押後至下周一判刑。案情指,被告與同黨致電給一名六十二歲退休老婦,訛稱她的兒子被禁錮,更假扮她兒子求救,要求她支付十萬元贖金,但被她識穿。老婦在交款地點暗中通知商場保安報警,成功拘捕被告。
廿七歲被告陳麒文,任搬運工人,無案底。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二月廿七日在香港串謀身份不詳的人士詐騙六十二歲女事主。控方向法庭呈上統計數據(見表),指同類案件於本港普遍,申請加刑。辯方不反對控方有關申請,法官表示須時考慮,故將判刑押後。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是台灣人,任職搬運工人,月入約六千元,在內地娶妻及誕下兒子,但於案發前已離婚。被告於內地向台灣同鄉借款,但未能還債,被迫犯案。
案情透露,女事主育有一子兩女,案發當日下午二時許獨自在家時,接獲陌生男子來電,聲稱其子被禁錮,要求她支付十萬元贖金,否則「打死」其子,另一男子則假扮其子大哭說:「阿媽,我無爭人錢,我做擔保人,但債仔走佬,叫佢哋唔好打我。」
商場交錢 醒目暗中報警
女事主依電話指示籌措十萬元,坐的士到尖沙咀的中港城,並透過電話表明要先見到兒子才付款,又暗地裏通知中港城的保安員報警。女事主其後再依照電話吩咐,將內藏十萬元款項的袋放入附近的垃圾桶,待騙徒現身。
被告於半小時後到該垃圾桶取去該袋,保安員隨即追截,警方到場後將被告拘捕。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於當日由內地來港,而女事主的兒子於案發時則一直留在公司,沒有遭到禁錮。
案件編號:DCCC42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