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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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拖揸車無法例監管

各式人字拖和涼鞋成為今夏潮流之選,前日一宗的士失控的車禍,肇事的士司機除將安全帶夾起外,更揭發他原來穿着拖鞋開車,警方已表示會循此方向作出調查。專家指,拖鞋容易攝入腳掣,遇事時無法即時煞車,極為危險。目前內地、台灣和日本都有法例嚴控司機穿便鞋開車,但香港卻無法例監管,較周邊地區落後。

「好多電單車司機竟然着人字拖揸車,呢啲人好無知,隨時發生意外!」駕駛人士何先生早前見到多名電單車司機踢拖駕駛,遂拍下照片向警方交通部作出舉報,但警方的答覆卻令他換來了一肚氣,「警察話,法例無唔畀人着拖鞋揸車,但係揸電單車時對腳要郁來郁去,點可以着拖鞋?」

本報在路面觀察,發現確有不少司機穿着拖鞋、人字拖和密頭膠鞋開車,這些鞋的的共通點是沒有帶扣綁緊鞋踭,行路時步履稍為大一點,拖鞋都有機會甩出來。專家指,穿着拖鞋駕車是極危險「拖鞋唔緊貼腳板,當突然煞車時,拖鞋有機會甩出嚟卡住油門,架車就停唔到!」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主席鄭楚光又指,穿拖鞋駕駛電單車就更易發生意外,因為一旦拖鞋甩脫,手忙腳亂時最易發生車禍。

隨時卡住油門腳掣

運輸署表示,司機穿着拖鞋或涼鞋,有機會因鞋子鬆脫而卡住腳掣,造成危險,但《道路交通條例》中並無規定司機穿着哪一類鞋,只在《道路使用者守則》建議司機,駕駛電單車時應穿上堅固耐用的鞋或靴。

不過,香港周邊多個地區都禁止司機穿拖鞋駕駛,保障途人及司機安全。如台灣嚴禁電單車司機穿着拖鞋,違例者即使在車禍中沒有傷及途人,司機亦要受到處罰。日本也嚴禁司機着拖鞋、傳統木屐或鬆糕鞋駕車,而在廣州穿拖鞋和高踭鞋開車都要罰款和扣分。

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