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SHORTALL Terence Joseph,於校內辦公室非禮兩名女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俱成,昨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自命好老師的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時強調,他並非兩名女生的直接導師,故案件不屬違反誠信。但裁判官不接納其說法,並嚴斥他濫用自己權位滿足一己性慾,判他監禁九星期及罰款五千元。「好老師」終淪為階下囚。
不認罪無悔意
五十三歲被告SHORTALL Terence Joseph,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名成立,法庭昨判刑時指摘他不認罪顯示他並無悔意,更要兩名受害人上庭重提不快經歷,加上其行為違反了大學及學生對他的信任,故根本不能避免監禁式刑罰。但法庭同時考慮到被告今次屬初犯,而他極有可能會失去教席,故判處他較輕刑期。
被告被定罪後已遭還押兩星期,他昨日精神尚見良好,由囚室步出法庭時,還向旁聽席上的親友逐一微笑打招呼;而稍後當他得知要被判囚時,其臉上不見驚訝神色,似乎早已心中有數。
辯方律師昨日求情時特別提到女受害人X,X因為在學業上遇到問題而向被告求助,律師透露她最終獲校方批准重讀,強調這全賴被告協助她撰寫求情信之故。律師亦再指出,被告並非兩名受害人的直接導師,故事件不屬違反誠信。
求情稱離開香港
律師又強調受害人俱已成年,與被告的關係非如一般年幼學生與老師般,故並無證據顯示兩名受害人因事件而受到精神傷害,而被告犯案時亦無強迫。律師強調被告在多年教學生涯中,今次是首次被指非禮學生,實屬違反本性,又指若被告毋須判監,便會即時離港,根本沒有機會再犯。
被告被控今年五月八日及十一日,在其位於香港大學許愛周科學大樓三樓的辦公室內,先後非禮女學生X及Y,包括強吻、摸胸及要事主摸他下體等。
案件編號:ESCC 264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