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生書院鬧出帳目風波,坊間質疑為何正生一百二十個學生中,有超過一百個以綜援來繳交學費?隨之而來,正生在內地的投資,如果正如傳言所說是以學費支付,那是否變成政府以公帑打本給正生做生意,名副其實是官商勾結?
有經濟困難的學生,當然可以獲社署綜援資助。不過,學生本身家境不俗,卻因犯事而被判入教導所,政府雖有義務以資金援助學生,但並不說明以綜援形式予以批核是正確的做法。
眾所周知,申領綜援要資產審查,哪怕是他們以個人名義申請綜援,除非他們是無父無母無監護人亦無資產,否則也要對其家庭進行資產審查;絕無可能說只要家長聲明不會在經濟上支持,子女就一定能申請綜援。
如此這般,推敲到正常學校學生,是否也可以擺脫家庭經濟支持,以個人名義申請綜援交學費?如果每一對父母都為解決子女的學費問題而要跟子女斷絕關係,有資產而不上報,這算不算欺騙綜援?
說到底,如果是光明正大,政府為何不直接資助正生,而要巧立名目,為正生學生想出「父母不供養子女」的聲明?正生如有危機意識,就不會跟政府有「共識」以綜援抵學費,更不會用學費來投資內地生意吧?
其實,市民是不會介意政府資助正生書院、資助戒毒學生及幫助他們重入正軌,但是就絕對不支持政府用這種迂迴曲折、掩人耳目的方法去資助正生書院。毫無疑問,今次政府為綜援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