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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火鍋店男經理涉嫌強姦上工六天的十六歲女侍應案,辯方律師昨於高院盤問女事主講出辯方的版本,指她在房內得悉將被解僱,即時捉着被告的手說:「無咗份工唔得㗎!」並要求被告幫她,被告答允另外介紹她做酒吧侍應工作後,她便幫被告按摩,又讓被告吻她,之後兩人便性交。事主回家後與同居男友吵架,期間透露了曾與被告性交,她才決定報警指稱被強姦;事主否認。
事主稱,被告張偉賢(四十一歲)去年七月十日凌晨在店內貴賓房中,曾聲稱要解僱她,並稱會介紹她到酒吧工作;但她並沒有因此而答允讓被告吻她,亦沒有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早落班回家 男友思疑
她續指與男友關係好,平日少吵架。她事後感到害怕,放工後即乘的士回家,因為較平日提早逾一小時回到家中,男友覺有不對勁,追問下才知悉她被強姦的事。
案件編號:HCCC 2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