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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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被告同名「啟泰」作供混亂

【本報訊】「我坐巴士去嘅,淨係攞住個女仔個頭。」被告丁啟泰原本只被警員問及他如何可用鐵車仔推屍體經漆咸道進入紅隧管制範圍,卻突然作出如此招認。負責落口供的警員驚聞如此駭人案情,一時間亦來不及反應,只重複說:「你……你你可唔可以講多次……」此宗懷疑謀殺案的案情有幾驚嚇,多少亦可從警方為被告錄取的會面影帶中反映出來。

調重案組百警查案

警員安排該次錄影會面,原本只是要被告確認檢取的證物,惟被告突然愈爆愈多,令一個原本數分鐘的會面延伸至個多小時。期間,被告憶述整個剖屍過程時都非常詳細,更不時要在旁警員站立展示切割位置。三名警員一直表現冷靜,但當被告講述他如何用菜刀及一塊只有「A4」影印紙大小的砧板把死者王嘉梅的頭砍下時,三名警員的動作及聲音亦突然停頓數秒,死寂片刻後才由一名警員打破「僵局」說:「頭甩咗咁點?」

有份調查的警長談啟泰昨指稱,被告起初說將整條屍拋入大海,他也覺得是真的,直至被告後來「自爆」將死者肢解分屍,他才知棄屍的事只是一派胡言。他又透露,警方為要調查此案,共動用五隊重案組人員,涉及超過一百人參與。

由於談的名字與被告名字均有「啟泰」二字,控方詢問談將被告押返住所作案件重組的情況時,亦一時講錯誤說談將被告帶返「談啟泰」家中,談只好尷尬地說,那是「丁啟泰」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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