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袋住人頭遊巴士河

十六歲援交少女王嘉梅去年四月突然人間蒸發,警方經調查後懷疑她被殺並遭棄屍,其後拘捕一名無業男子,控以謀殺罪名,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透露,被告被捕後先後錄取七份口供,對事件有多個不同說法,初時否認殺人,後來承認殺人並棄屍大海,最後才表示把死者分屍,將皮肉、骨及內臟等切細沖進廁所,再把頭顱用膠袋袋好,帶着頭顱乘巴士至九龍城碼頭後將頭拋進大海。

廿四歲的被告丁啟泰,否認於去年四月廿七日在石硤尾街住所謀殺死者王嘉梅。控方昨播出警方為被告錄取的首兩份會面錄影,被告接受會面不久,便承認殺人,並透露案發前一天是星期六,他到尖沙咀一的士高玩,期間吸食約五百元「K仔」,又服食二至三粒「搖頭丸」,其中一粒更在早上才服。

溝毒好High 電召洩慾

被告表示,翌日早上九時他回家仍然很「HIGH」,無法入睡,便在網上找死者的電話號碼,相約死者見面並想與她「搞嘢」。被告稱他從未見過死者,但曾在MSN與死者交談,知道死者十六歲,因欠五萬元債而當援交少女,服務費為一千五百元一小時。死者當日中午約一時許到被告於石硤尾租住的套房。

被告形容,死者很瘦,看似得七十多磅,被告則重二百廿磅,他稱當時受藥物影響,很迷糊,只記得在床上與死者玩得「好激烈」,有把事主壓在床,又脫事主衣物,但已記不起是否有做愛;他指死者沒反抗,因為她明白「上嚟為乜」。被告續指,他下午三時醒來,發現自己坐在床邊的玻璃枱,死者則躺在床上,口吐了一小攤血,手腳冰冷;他查看死者發現她已無生命迹象,懷疑自己食藥後錯手殺人,又稱家中沒有刀,估計自己砸死者頸致死。

被告稱,由於害怕報警會被指謀殺及坐一世監,遂到石硤尾街市找垃圾袋、發泡膠盒、磚頭等物品準備棄屍。他聲稱曾查看死者身軀無甚損傷,便為死者穿回衣物,用垃圾袋把屍體和衣物及磚頭袋好,再放入發泡膠盒,用街市找來的手推車將屍體從石硤尾經大埔道、彌敦道等推到九龍城碼頭,路線與6C巴士相同,然後丟下大海,肯定屍體沒浮起才離開。他又稱,因為枕頭及床褥染血漬,故把枕頭剪破,然後與床褥同棄置於住所附近的垃圾站。

滿屋血漬 口供認碎屍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中則透露,被告錄至第四份口供時承認曾碎屍,他把死者頭顱及四肢砍下,將皮肉、骨及器官等切成細塊並沖進馬桶,再用袋把頭顱袋好,帶着頭顱乘巴士到碼頭棄掉。他又毀掉所有與死者有關的證據。法證人員於五月七日到兇案現場調查,發現單位廁所的外牆、窗框、浴簾,套房內的電腦及椅子中有血漬,全與死者的基因脗合。渠務人員後來又在大廈溝渠撈得八塊人體組織,全部含有死者基因。

案件編號:HCCC 252/2008

第一手消息請瀏覽on.cc《即時新聞》

會考資訊一click即睇
詳情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