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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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登記新客惹反彈

【本報訊】港府為加強打擊本港洗黑錢犯罪活動,建議立法規定市民首次光顧找換店時需登記身份證或住址等文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解釋,新措施可杜絕不法之徒利用細額現鈔找換難以追查的漏洞洗黑錢,稱建議立法是要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過,有市民擔心找換店會洩露私隱,亦有找換店指建議會令該行業損失約五成生意,客人亦可能轉往內地才兌換人民幣。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署理副秘書長關婉儀昨日在電台節目首次指出,市民首次到銀行開戶時亦需登記身份證及住址,備存紀錄,政府日前推出「加強金融業打擊清洗黑錢監管制度」的諮詢文件亦建議,找換店亦應有類似做法,起碼客人首次到某找換店交易,找換店需查證客人身份,顧客需出示身份證等文件登記,而隨後除非是大額交易,否則毋須逐次登記。

致電該節目反映意見的市民徐先生認為,大銀行尚且有客戶個人資料遺失,擔心找換店登記所有客人資料,難以保證找換店不會將顧客私隱交予他人,如小量交易都要登記,例如去深圳消費一千幾百都要排隊找換,會浪費市民很多時間,亦影響本港人民幣找換生意,認為建議麻煩兼複雜,應大額找換才需登記。  

最快年底擬定立法建議

關婉儀回應指,私隱條例規定找換店收集個人私隱時只可做特定許可要求,若找換店違規將受懲處。此外,建議的發牌制度由於引入合適人選要求,加強對找換店的監管,故亦可保障市民私隱。她預計三個月的諮詢期七月初屆滿後,當局最快可於年底擬定詳細的立法建議,然後再作進一步諮詢,並將於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京港人民幣找換店負責人謝國輝直言,找換店首次交易登記難以實行,若要求客人兌換數百元時亦要登記,將招致對方責難,對方亦可能擔心私隱安全而轉往銀行找換,遊客生意亦會減少,更估計一旦實施新措施,許多常穿梭中港的市民會在內地口岸兌換人民幣,屆時找換業界將會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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