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當年不理反對,堅持興建超擠迫「沙甸魚」公屋種下禍根。位於鯉魚門邨的鯉隆樓,單位面積「縮水」,房署又分配失當,以致住戶人均居住面積,僅得七平方米,引起共有一○八戶要求調遷。房署不惜違背標準「補鑊」,調遷戶全獲准搬往較規定人數大的單位。社區人士批評房署「自食惡果」,估計要求調遷住戶會更多,勢爆公屋調遷潮。
逾百戶成功調遷的公屋是鯉魚門邨鯉隆樓,○七年入伙,是同邨四座樓宇中最新落成的一座,但單位比舊的和諧式公屋單位細,由以往人均居住面積七點六平方米,減至約七平方米。加上房署在配屋時的標準混亂,以鯉隆樓三人住戶為例,有些入住廿一點八三平方米的細單位,有些則獲分配三十點四平方米的大單位。
調遷後居所大三成
○八年十月,鯉隆樓住戶向房署投訴「住得太擠迫」,僅五個月後,即在今年三月,房署推出「區域調遷計劃」,安排百五個油麗邨單位及二百五十個藍田邨單位,接受區內住戶調遷申請。房署亦安排住在鯉隆樓廿一點八三平方米單位的一百零八個三人家庭,任選三十點八九平方米的單位,比鯉隆樓面積多達三成。相反有一家四口住在擠迫單位,卻未獲調遷。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質疑房署:「若認為編配無出錯,房署大可以『企硬』唔容許調遷!」他指,鯉隆樓的個案屬冰山一角,本港仍有不少同類型新公屋:「其他區有相同遭遇嘅新入伙住戶,又會爭取調遷!」
議員責房署不認錯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李華明指,「配屋開始就錯,明知單位唔適合嗰批家庭,但硬係要編佢哋入去,但署方當然唔會認。」觀塘區社區主任謝淑珍指,若鯉隆樓的住戶多生一名子女,即成為房署規定下,人均居住面積低於七平方米的「擠迫戶」,屆時非搬不可。
房署證實,署方是首次在藍田及觀塘南區推出「區域調遷」計劃,但否認是為了紓緩擠迫戶問題,也不承認調遷計劃與單位設計及配屋出錯有關。申請住戶的居住密度愈高,則愈優先揀樓,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
記者李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