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發現,西門慶雖兇惡,其妻潘金蓮更甚,她發現西門慶和李瓶兒有染後,「一手撮着他耳朵,罵道:『好負心的賊!你昨日端的哪裏去來?把老娘氣了一夜。你原來幹的那繭兒,我已是曉得不耐煩了!趁早實說,從前已往,與隔壁花家那淫婦偷了幾遭?一一說出來,我便罷休。但瞞着一字兒,到明日你前腳兒過去,後腳我就吆喝起來,教你負心的囚根子死無葬身之地!……』」西門慶聽了,慌的跪在地下。由此可證,潘金蓮實為巾幗英雄,無怪乎內地文人時時為她翻案。
西門慶怎交代?他說李瓶兒願拜潘金蓮為姐姐,「她情願做妹子」,潘金蓮說:「我是不要那淫婦認甚哥哥姐姐的。她要了人家漢子,又來獻小殷勤兒,我老娘眼裏是放不下沙子的人……」西門慶說:「她到明日來與你磕頭,還要替你做鞋。」後來潘金蓮經不住西門慶給予名貴首飾,答應他去偷情,只是有條件:「你過去和她睡了,來家就要告我說,一字不許你瞞我。」西門慶真的半夜「過去睡了來,就告婦人說:『李瓶兒怎的生得白淨,身軟如棉花,好風月,又善飲……』」再後西門慶吞掉李瓶兒千億財富,潘金蓮也就和她姐妹相稱了。
西門慶不論如何亂滾,其實還遵守封建道德倫理的。他若叫李瓶兒拜潘金蓮為「契媽」而不是姐姐,則自己就是「乾爹」(契爺)了,那他和「契女」李瓶兒顛鸞倒鳳、共赴巫山就不是男女恩愛,而是「父女亂倫」。按風水先生唯心主義說法,如此大逆不道,是要「天打雷劈」的。「人心不古,道德淪亡」,能不浩嘆?
港府似乎說過要將這個城市發展為「亞洲文化中心」,此時,影視界應大拍特拍《金瓶梅》,男主角不必找英俊小生,形象賊頭狗腦無妨,女主角潘金蓮、李瓶兒等當然要美艷性感,「兒童不宜」,必叫好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