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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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網上減肥藥亂服隨時冇命

炎夏已至,纖體產品推陳出新,不少拍賣網站、討論區和個人網誌亦趁機推銷各類減肥藥物,不過,當中部分藥物原來要經醫生處方才可出售,有的更是會致癌、甚至生畸胎,早已被衞生署要求收回的藥物。然而,衞生署卻「隻眼開隻眼閉」,在兩年多只發現十六宗在網上售賣未經註冊減肥產品的個案。有藥劑師組織坦言,網上購藥風險甚高,偏偏署方對入口藥物監管寬鬆,藥物註冊制度又錯漏百出,衞生署卻置之不理,草菅人命!

「產後一百二十八磅親身體驗,一盒腰圍小五吋,手臂、大腿、臀部分別減掉一吋、三吋、四點五吋,體重減去十九磅,你們還不行動起來?」網上討論區內,減肥是最多人參與討論的話題之一,尤其正值盛夏,可於短時間內減少體重的減肥藥物就瞄準女士急於瘦身的心態,近月在討論區大賣廣告,標榜有明星推介、賣家真人示範、絕無副作用證明、一個月賣出過百盒等。拍賣網站內的纖體食品拍賣品更超過一千五百項,其中纖體丸佔七百多項。

兩年僅揭發16宗

記者日前聯絡兩名在網上出售減肥藥的賣家,並約在港鐵車站交收,輕易購得藥物。其中一名賣家聲稱產品來自日本,有台灣明星曾公開推薦,賣家稱藥物絕無副作用,還主動提供折扣;另一名賣家則故作神秘以白紙包裹藥物,她坦言,藥物來自內地,並以自己作真人示範,「香港嗰啲無效,我自己每朝食一粒,一個月減咗十磅,得少少心跳加速和口渴,如果夜晚食多粒會瞓唔着,不過我朋友食多粒都無事。」

不過,記者發現該兩款藥物均曾被衞生署驗出含有西藥成分。衞生署○六年七月公布,該款來自內地的減肥藥含有西藥成分西布曲明,○五年有一名四十七歲女子服用該藥物後不適入院。而來自日本的藥物亦於○八年三月的衞生署定期巡查中,被驗出含有西藥成分酚酞及西布曲明,衞生署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用。然而,呼籲歸呼籲,署方由○七年至今年五月,發現有關網上售賣未經註冊減肥產品的個案僅十六宗。在缺乏監管下,此類問題減肥藥物繼續在網上「無王管」銷售。

「西布曲明可以抑壓食欲,但會令血壓上升、心跳加速,如果有心臟病或血壓高的人,更加有中風同心臟病發風險。」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主席鄭綺雯解釋,孕婦服用西布曲明會有生畸胎危機,而且藥物不可與抗抑鬱藥、心臟病藥或癲癇藥等同時服用;酚酞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

藥物品質無保障

她指出,目前本港入口藥物檢查寬鬆,雖然衞生署有藥物註冊制度,但有關藥物註冊文件只由批發商自發提供,衞生署卻不會為所有入口藥物作檢驗,故無論在藥房、個人護理店或網上出售的減肥藥物,即使有衞生署註冊編號,都未必代表安全,「依家往往都只係到出咗事,先至測試藥物安全,然後再跟進出售網站,如果網站喺外國就更加無得管,所以喺網上買藥風險好高。」其實,聯合國在兩個月前已發表報告,警告網上購藥風險高,首先賣家未必一定送貨、藥物品質無保障,而且傳送、儲存過程亦增加受污染危機。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表示,網上兜售藥物的情況愈見嚴重,當局必須提高網上監控賣藥問題,「就算唔主動上拍賣網站睇,喺電郵都會收到呢類賣藥廣告。」

他稱,只要當局有心「放蛇」執法,可輕易暫緩問題,屆時執法數字必定遠超於現時兩年多的十六宗。梁又以打擊網上非法上載為例,「既然非法上載都可以查獲,網上兜售藥物嘅賣家冇理由搵唔到,查IP(網際網絡地址)絕對唔難!」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減肥產品如含有西藥成分,屬藥劑製品,必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事先註冊方可以銷售,在互聯網上出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會屬違法,一經定罪,有關人士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指,署方會不時監察本地拍賣網站,一旦發現有網站拍賣含西藥的非註冊減肥產品,署方會立即要求網站刪除該產品的拍賣資料,並依法跟進。

本港藥監制度千瘡百孔

當局不僅監管出售禁藥不力,本年初發生別嘌醇含毛霉菌、藥物標籤被更改、註冊藥廠出售未註冊藥物等事件後,更揭露本港「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的藥監制度千瘡百孔。

巡查藥廠次數少得驚人

本年初連串的藥物事故,令公眾對港府的藥監制度存疑,往後傳媒愈揭愈多,才得知原來當局所謂的GMP仍只屬「指引」性質,竟不受法例約束,有別於內地早在○二年已修定GMP具法定地位。相比歐美國家,本港的GMP在監管上亦極為粗疏,有藥廠竟然混淆視聽,將藥物包裝符合GMP的資格當作為藥物生產過程符合GMP標準,但署方卻置之不理。

當局巡查藥廠的次數更是少得驚人,有藥劑師表示,過去GMP藥廠每年只會被巡查兩次,藥物亦不是「逐隻驗」,而部分藥物進口商更在三、四年內,也沒有被署方巡查一次。

對於儼如「零監管」的質疑,衞生署署長林秉恩起初還厚顏表示,藥物數量超過三萬種,無可能每種藥物都檢驗,處處反映本港藥監制度形同虛設。

鑑於連串事故,執業藥劑師協會將於本月展開技能提升課程,教授藥劑師配藥前依病人體質評估風險,提供個人化輔導服務,若發現病人未必適合服用該藥物,會向醫生作出建議。

網站公然兜售處方藥物

互聯網早已成了非法出售處方藥物的平台,售價更比藥房低三成,其中一款在港列為處方藥物的減肥藥,更以散裝出售作招徠,完全無視法紀。買家提供入數紙證明後,賣家就會郵寄處方藥物到府上,以便避過當局追查,情況日益猖獗。

在本港的處方藥物,市民必須憑醫生簽紙才可購買,然而不少網上討論區和拍賣網站竟公然兜售處方藥物。其中一位賣家更不惜以自己「減肥前、減肥後」的照片作「生招牌」出售減肥藥,又以「唯一獲得醫管局認可之減肥藥」來吸引買家,雖然該款減肥藥在本港已列為處方藥物,但買家毋須出示醫生證明,只需提交入數證明,賣家即「認錢寄貨」。

除了收錢即寄貨外,賣家又以低價促銷,例如一款處方減肥藥在藥房售價約六百元,網上只售四百元,便宜三成,賣家更會將四星期廿八粒分量的同款減肥藥,拆散每四粒以一百元出售,如成功拆件出售,賣家一盒即可收取七百元,賺取的利潤更多。

圖/文:探射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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