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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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的士司機生命無保障

中環日前發生一宗的士交通意外,再次令人關注的士司機的安全問題。隨機「吹波仔」措施生效後,的士司機被買醉乘客滋擾的個案增加,業界為求自保,考慮在司機位加裝膠板,但擔心會影響形象,亦會令車廂侷促;安裝攝錄鏡頭又遇上技術困難,加上經濟不景氣,車主、車行均不願花錢安裝保安設備,租車開工的司機只有無奈啞忍。有的士業團體要求政府改例,禁止單身乘客坐車頭,遏止的士罪案。立法會議員認為要求合理,更指可從修改附屬法例入手,最快於下個立法年度前便可實行。

「依家無咩客,好多行家每逢深夜都會去蘭桂坊,或者灣仔盧押道嘅酒吧區,等啲醉酒長途客……」的士司機李先生道出「被迫」接醉客的苦況,「佢哋飲咗酒唔敢揸車,又嫌搭巴士嘥時間,所以會搭的士,但我哋就隨時畀呢啲客人嘔到一車都係!」

李又說,扣除每更約四百元的車租及燃料費用,日薪只有約四百元,即使一個月做足三十日,月薪亦只得一萬二千元,跟九七年前日賺千元的風光日子,實在不可同日而語。司機無啖好食,惟有硬着頭皮到酒吧區兜客,即使擔心會被醉酒乘客滋擾亦無他法,只為多賺分毫養妻活兒。

車廂膠板 感覺似坐監

醉客滋擾、車內行劫等事件無日無之,的士司機人心惶惶,擔心終會輪到自己。「梗驚啦,根本就防不勝防,我哋可以做得乜?」駕駛的士逾廿年的盧先生直言:「揸咁多年車咩人都見過,連被人打劫要跳車都試過。」雖然盧亦認為安裝膠板可加強保障司機安全,無奈車行擔心會因此趕客,不肯花錢安裝。

對於安裝膠板,李則認為令司機感覺像坐監,每日十多個小時困在車內會十分難受,更令訪港旅客誤以為香港是罪惡城市,損害香港形象,故不贊成安裝。另一名的士司機陳先生則叫好,但認為應由的士車主或車行出資安裝。

另一種保安措施,是在車內安裝攝錄鏡頭,記錄行車情況。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稱,業界半年前已開始研究有關裝置的可行性,並在數輛的士作試驗,但卻遇到技術困難,例如影像未能辨別出是哪一輛的士所拍攝,故製造商最終回收鏡頭,令有關計劃一拖再拖,推展無期。

即使有再多「好橋」,亦解決不了誰人付鈔的問題。「我哋唔係車主,只係租人哋車揸,完全係被動,裝啲安全措施,要睇車行或車主肯唔肯。」的士司機何先生坦言,在車上加裝任何東西,司機全無發言權。擁有數十輛的士的車行負責人周國強,對安裝攝錄鏡頭持開放態度,但直指安裝成本不菲,一定要小心考慮:「冇理由要我哋啃晒,叫市民畀就更加無可能,應該政府提供資助畀我哋。」

運輸署發言人則回覆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認為在的士內安裝閉路電視,是非常侵犯私隱的行為,故不支持業界有關建議,而運輸署則鼓勵的士業界考慮其他有助保障安全的方法。

內地的士有類似規定

無計可施下,有的士團體想出一個最經濟、最實惠的方法,就是要求政府修例。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的士業界日前會見運輸及房屋局官員時,已提出修改法例的建議,規定凌晨過後單身乘客不可坐的士前排,以保障司機安全,而局方代表則回應會認真考慮有關建議。

「如果乘客係三個人或以上,即使有人發酒癲,其他人都可以㩒住佢,但一個人就唔同,如果畀佢坐上前座會好危險。」杜燊棠說,內地的士都有類似的規定,「政府咁鍾意效法外國,點解唔學吓內地?」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亦認為業界要求合理,而較快捷的方法是以修改附屬法例的形式進行,只要政府決心推動,半年至九個月便可通過,最快下個立法年度前便可實行。

運署指引模糊拖遲裝膠板

的士司機接二連三遭乘客滋擾,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士團體建議倣效內地的士業界,在司機位與車廂後座之間增裝防盜鐵網或不碎透明膠板,但運輸署指引不清不楚,結果過不了驗車一關,司機擔心胡亂安裝會被檢控,只好按兵不動。

自行安裝恐未能通過驗車

的士司機因工作關係,只能一人面對乘客,容易成為被襲或行劫目標。運輸署雖然聲稱容許司機在的士車廂加裝膠板,但業界表示曾有司機自行安裝膠板後,未能通過運輸署驗車一關,被迫將膠板拆除,令業界無所適從。

的士業界多次向運輸署查詢後,該署才重申的士安裝防劫膠板指引,表明現時法例並無禁止於的士車廂內裝設防劫膠板等設施,有關裝設必須是牢固、沒有利口或尖角,邊緣必須以軟膠料包裹,並符合安全標準,運輸署強調業界有任何建議,可向該署提交,並會作出審批。不過業界認為運輸署指引模糊,要求盡快給予更清晰安裝規格及指引,釐清業界疑慮,才會安裝膠板。

安裝攝錄機恐侵犯私隱

在的士內安裝攝錄機可保障司機安全,但或會對乘客造成滋擾。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安裝攝錄鏡頭實際上對保障司機安全作用十分有限,但對市民卻造成很大滋擾:「市民搭得的士都期望會有較大私隱,唔想畀人影住晒,就算只係半夜開住(攝錄機)都唔係咁好,而且監管上有好大困難。」他認為的士業界應考慮用其他方法處理。

外地個案惹爭議

在公共汽車安裝攝錄裝置,其實在歐美等地早有,但同樣遭社會反對。加拿大多倫多公車局○七年於巴士、街車和地鐵系統內增添多達一萬部的保安攝錄機,但遭英國倫敦的私隱國際組織(Privacy International)向私隱專員投訴,認為有關計劃是不必要和不合比例。該組織認為此方法並不能減少罪案和恐怖主義威脅,但卻侵犯當地私隱法。

安裝攝錄機雖然遭保障私隱團體反對,但律師伍毅文表示,在本港的士安裝攝錄鏡頭應不屬違法,只要司機有張貼標示,告知乘客已安裝有關系統便可以﹕「又唔係偷影,所以唔涉及侵犯私隱。」

■文:黃燕雯、盧振威 圖: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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