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批評,診所未有保障病人資料做法欠妥當,「個收集箱應該好似郵筒咁,得個好細嘅口畀人放入文件,才可以保障到求診者嘅個人資料。」
衞生署發言人承認,接獲投訴後已進行檢討及改善,現時已改由助護親自前往登記處提取病歷,確保病人私隱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