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還看今朝:最低工資的魔鬼細節

自上世紀末,最低工資問題在社會上擾攘多年,亦是部分基層市民與政府一直存在芥蒂的地方。近日政府將就最低工資向立法會遞交草案,意味最低工資可望明年立法實施。

政府的立場,是保障基層市民的基本生活,還是打擊僱主剝削僱員?要是以前者為主,工資水平是否要定高一點?坊間工會組織研究,最低工資必須達時薪三十三元,才可勉強保障三個半家庭成員的生活開支;工資亦必須高於綜援水平,才可以鼓勵綜援戶出來工作。但如果政府偏好後者,工資將可能定於市場水平附近。前者與後者的水平要是不同,釀成的紛爭將不亞於工資立法還是不立法。

其次,除最低工資以外,有沒有最高工時配合?如果僱主以最低工資聘請人手,以取代部分擁有同等生產力但工資較高的僱員,又要求新僱員超時工作增加生產,這樣,最低工資將同時失去「保障基層勞動力的基本生活」及「打擊僱主剝削員工」的目標。政府是否會因此考慮為最高工時、五天工作周等政策立法?

最低工資立法以後,當局如何定義失業和就業?假設最低工資定於時薪三十三元,僱主用低於三十三元招聘員工,員工是否不應該當作是全職僱員而是兼職僱員?若僱主不向政府如實報告僱員身份,以迴避法律責任(包括違反最低工資法、購買員工保險或強積金供款等),那在政府紀錄中,僱員仍算是失業人士,可如常申領失業援助或綜援,三十三元就可能成為了其中一個失業和就業的分水嶺,成為僱主或僱員走法律罅的地方。

魔鬼在一切細節中。雖然今天最低工資立法走到最後直路,但不表示可以一帆風順。要是以上問題還未解決就倉卒立法,可以預期工人得不到保障之餘,申請綜援的個案將會愈來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