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不怕洪爐火,東方已根據資深大律師意見於昨日發出律師信,指《蘋果》嘅入稟狀嚴重缺乏充分理據。東方要求《蘋果》撤銷有關入稟,賠償東方因此而要付出嘅律師費。
啱喇,對付淫媒係唔可以手軟嘅。不如睇睇爛果報點講先。佢哋話喎,東方過去多個月抄襲其七宗「獨家消息」報道。哈哈,真係愈睇愈得意,乜消息都有版權嘅咩?正如法律界人士江炳滔話齋,「消息」本身無版權可言,根據其他傳媒嘅所謂「獨家消息」再作跟進報道,並不構成侵權行為。江炳滔並指出,若兩間傳媒嘅新聞內容來自同一消息來源,原則上係各自擁有版權,尤其對新聞界來講,互相引用消息來源更係慣常做法。
嗱,要判斷係咪侵權,其實好簡單,例如盜用相片係冇得拗嘅,東方有冇盜用爛果報相片呢?梗係冇啦,爛果報擺明係一心玩嘢,無事生非。
再聽聽另一位執業律師梁永鏗嘅意見。梁律師指出,傳媒有報道新聞嘅自由,若一間傳媒機構原本唔知某宗事件,其後透過其他媒介得悉有關內容,再用自己嘅文字報道出來,純粹係報道新聞,「完全不構成侵犯版權行為,沒有問題」。
簡單嚟講,通訊社或者電子傳媒報道咗一單消息,全世界都有權跟進報道,唔通咁都算係侵權?譬如話,甲傳媒率先報道深圳前市長許宗衡接受雙規,乙傳媒跟進報道,唔通你告佢侵權呀?唔通全世界除咗甲傳媒就唔可以報道許宗衡接受雙規呀?
東方光明正大,行得正、企得正,創立四十載未曾被控告侵犯其他傳媒機構嘅知識產權,更從沒有因此而支付過分文賠償。反觀壹淫媒就劣迹斑斑咯,侵權、抄襲、套料,花樣百出,無奇不有,粗略計算,過去十四年,壹淫媒先後近五十次擅自取用東方嘅新聞圖文、美術設計,壹淫媒多次賠償求和,金額累計近三十萬元。
事實勝於雄辯,壹淫媒旗下刊物侵犯東方版權已非自今日始。先有《壹本便利》於九五年因侵權而向東方賠償一萬二千元求和。《壹週刊》仲離譜,多次侵權人贓並獲,都係賠償求和。講到侵犯東方版權最猖狂則首推爛果報,早喺九六年十月,爛果報娛樂版擅自盜用當時東方旗下《東方新地》刊載嘅「王菲懷孕乘飛機」獨家照片及雜誌封面。但奇怪嘅係,雖然爛果報被判侵權罪成,法庭卻懲罰東方,要替爛果報支付巨額堂費,東方最後要上訴至終院至討回公道,但卻付出了時間及金錢損失不菲,擺到明係司法縱容爛果報,爛果報先至愈來愈離譜。
爛果報唔只盜用照片及封面,連東方嘅美術設計圖都照偷照用。九八年七月,爛果報擅自複製當時屬於東方旗下三份刊物附送嘅《香港新機場完全手冊》特刊內嘅美術圖設計,最終須向東方作出賠償。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壹淫媒多次侵權被斷正,但一次又一次嘅賠償都未能令佢哋收手,最近上演嘅「採訪無間道」,爛果報記者促致東方記者向其洩漏採訪資料,東方已入稟要求賠償。更離譜嘅係,壹淫媒旗下嘅蘋果網被揭發於○八年九月至○九年二月期間,至少三十幾次抄襲東方旗艦網站on.cc嘅新聞報道,部分更係百分之一百照抄照錄,東方已入稟高院要求頒發聲明及禁制令。
諗諗下,壹淫媒家陣之所以賊喊捉賊,「反告」東方,無非係想拖延東方控告爛果報嘅侵權案件,意圖淡化侵權行為啫。正如有法律界人士質疑,蘋果「反告」東方,係拖延案件嘅手法,同時讓法院將兩宗性質相同嘅案件一併審理,增加答辯程序,「拖到差不多時候,雙方都意興闌珊,自然就會選擇和解」。
唉,計功夫茶話齋,算罷啦,出陰招冇用㗎,玩報復都唔會得逞,有冇聽過邪不能勝正?劣迹斑斑嘅爛果報居然含血噴人反告東方侵權,講出嚟真係笑死街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