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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報稱財務顧問的男子疑因經濟困難,去年底涉嫌戴着口罩、勞工手套及棒球帽等,打算以玩具槍打劫銀行套現,惟他在銀行附近思前想後,終決定放棄之際,因形迹可疑遭巡經警員當場截查揭發及拘捕。被告事後被控一項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行劫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諗住射個海發洩
卅二歲被告阮志斌,被控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灣仔波斯富街六十一號外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搶劫罪。
控方案情指,事發早上九時四十二分,有警員巡經現場發現戴着口罩、勞工手套及棒球帽的被告,突然從涉案大廈衝出,警員立即上前截停他調查,並在被告的袋內發現一把玩具槍,警誡下他表示:「我諗住帶支槍去屯門碼頭射個海發洩!」
被告其後再於警方的會面影帶中指,因遇到經濟困難,打算用玩具槍打劫波斯富街的永隆銀行或永亨銀行,並戴上手套以免留下指紋;惟經過多番思量後決定臨崖勒馬,但卻在現場遭警員發現拘捕。
案件編號:DCCC 12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