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又發生鏹水彈事件,這次比上兩次性質都要嚴重。上兩次可視為一個反社會狂徒的情緒發洩,這次卻是明知政府懸賞緝兇,警方布下天眼,又有警員在高空監視的情況下,公然對特區政府的挑戰。這種以傷害無辜民眾、滿足一己狂妄心態的行為,已經不可以常理來衡量,兇徒目的是刻意蔑視公眾、羞辱政府,以個人凌駕整個社會的心態來犯案。
早前煲呔曾親臨現場視察,目的在宣示特區政府對事件的高度重視,事後警方高調調查,設置天眼,又派出警員長時間監察,但居然百密一疏,又讓狂徒一舉得逞,這一回特區政府真是灰頭土臉,很難向公眾交代。
狂徒作惡天怒人怨,但特區政府也要反省。首先,目前的監視與緝拿的手段是否足夠,既然被人剃眼眉,證明還有漏洞;其次,各部門在施政中是否存在大量不公平的現象,一般來說,反社會行為都有前因,一個手無寸鐵的平民,如果不斷遭遇不公平的待遇,而又投訴無門,抗辯無路,最終選擇以最低成本的報復方式來出一口冤氣,其根源在於政府施政失誤。
警方在明處,歹徒在暗處,既然有備而來,歹徒不會讓自己的真面目在天眼上顯現,笨到自我暴露,也不可能找到監視的漏洞而成功作案了。天眼無效,證據乏乏,要短時間內將兇徒繩之以法,看來不太容易。
作為一個普通市民,也有責任維護社會治安。歹徒作案通常不會在自己居處附近,市民若發現有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應及時向警方報告,七百萬雙眼睛盯實,可能比警方天眼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