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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推着單車欲橫過旺角豉油街的六十六歲翁,與同行友人經查看後,見無車從廣華街駛至過馬路時,不料一輛紅色小巴涉嫌突然高速駛至,老翁疑走避不及被撞傷,留院五日後因頭部嚴重受傷及急性支氣管炎死亡。涉案小巴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控危駕導致他人死亡
被告吳志洪(卅二歲)被控去年八月十日,於旺角豉油街與廣華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梁燦華(下稱死者)死亡。
控方昨傳召當時與死者同行的友人、經營餐飲業的男子蔡兆基(廿九歲)作供,蔡指死者當日推着單車,與他平排而行。
當兩人行至豉油街時,蔡停下兩秒查看有否車輛從廣華街駛至,當無車後蔡便過馬路,死者亦以相同步伐推着單車同行;惟蔡突然見紅色小巴高速駛至,即時急步過路,隨即聽到巨響及死者高聲大叫,轉頭即見死者倒臥在小巴車前數米。
控方案情續指被告在警誡下,指死者突然衝出,他雖立即煞停小巴,但仍將死者撞倒。死者事後被送往廣華醫院急救,在深切治療部留院五日後證實死亡,死因是頭部嚴重受傷及急性支氣管炎。 案件編號:DCCC 12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