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高官自願減薪後,有坊間人士要求全港公務員跟隨。上月中,有關部門參考坊間一百二十一間私營企業的「基本薪金指標」而製作的公務員薪酬趨勢調查,發現私企高中低層員工薪金雖錄得升幅,但因花紅銳減而抵銷基本薪金增長,指數全錄得負數。因此,估計今年各階層公務員可能全部減薪,高層減幅指標更高達百分之五點三八,中層和低層則分別為百分之一點九八及百分之零點九六。
現在的員工薪酬編制與上世紀比較簡直是天淵之別。今日商業社會對於員工的回饋和檢討,不能單從薪酬增減看出。有些商業伎倆是人所共知,但有關部門未必能夠查出來,因此調查所反映的增減幅度不一定貼近市場。
加薪作獎勵、減工資及解僱作成本節省的做法已改變,今日企業可用現金分紅或分派公司股份,又或者增加員工福利去挽留人才;企業亦可用不同方法去縮減員工開支,例如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員工自然流失後不填補空缺、工作量增加後又不去增聘人手,令員工變相減薪。
況且,有關部門所參考的私營企業屬於哪一類?在勞動市場中,它們的薪酬制度是否具代表性?零售業及飲食業在市道轉差的時候,是首當其衝的一群,損失可以比其他企業更為慘重。有關當局有否考慮這些受禍最深的企業,從而在釐定公務員薪金標準時,得到更中立、更全面的數據?
減薪就如洪水猛獸,一個行業受殃之後就到另一個行業蒙難。說起來,有指立法會隨時變成減薪之地,雖有議員表示只要有人在會內提出減薪動議,就願意與民共度時艱,但又有人覺得,議員提出減薪,只會冒犯自己的利益及得罪其他政黨,人又豈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橫豎不會有人請纓提出,口頭上沾一點便宜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