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學「微調」的討論中,政府的主要論據是家長的支持和優質的中文中學會因此有「生路」;而反對「微調」一方的說法,是這並非教育專業的決定。正反兩方都對「如何學好英文」沒有太多着墨。
學英文始於小學。若孩子在小學階段喜愛英文,打好基礎,到中學定能發揮潛能。在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對提升小學英文的教與學有幾個新措施,可惜力度太弱。政府的新建議包括設立獎學金,吸引人才投身教育。在此措施下每年有五十個獎學金名額供準老師申請,他們必須有志修讀英文及師資培訓課程,並承諾畢業後最少任教三年,以小學為優先。
這計劃讓我想起美國推出的「Teach for America(為美國而教)」計劃。此計劃受到不少名牌大學畢業生的垂青,今天已成為非謀利團體,每年都在美國網羅大學畢業生,安排他們到最弱勢的社區任教,如少數族裔聚集的舊城區等。團體負責這批大學生的薪酬,並要求他們在指定學校最少任教兩年。計劃的使命是終止教育不平等,因為基礎教育在美國雖然是全民和全免,但現實是孩童在甚麼樣的家庭和社區長大,就注定了他只能接受甚麼樣質素的教育。
香港何嘗不是?能進入英文中學的學生,有多少不是在小學已進入較好的學校?反觀,又有多少在偏遠新市鎮長大的孩子,能順利考入全港市民都琅琅上口的名牌中學?
政府上述的建議,可能會提供一批優質的年輕老師,但政府沒說會為他們作配對。當他們在畢業後自己搵工,會否選擇較弱勢的學校?可能不會,我相信較好的學校很快就會給他們發聘書了。
說到底,怎樣「微調」也好,目標之一應是為弱勢學生提供更多學習英語的機會,減低因地位不同而產生的不平等。請政府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