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鄧玉嬌案,警方宣布已偵結,公安認為鄧玉嬌屬防衞過當,暫被監視居住,涉案兩官員被撤職,其中一人被拘留。至於死者看來是戴罪之身,死得不明不白,正是自食其果。
目前未知鄧玉嬌將如何被判,「防衞過當」是法理名詞,在專政年代,只有「殺人填命」一途,死刑免不了,社會文明了一點,還得看法律依據。現在民意一邊倒,如判得太重,只怕又激起民憤,看起來鄧玉嬌最終還是會輕判。司法機關屈服於民意,對於嚴備的法制來說,真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
鄧玉嬌案一出,民間輿論一邊倒支持弱女子抗暴,平心而論,「強姦」一說恐怕有點誇張,但幾個芝麻綠豆小黨官,憑手上一點點權,就肆意輕薄、侮辱、欺凌一個平民女子,官逼民反,弱女子手刃狗官,叫做大快人心。
當前內地社會,做官的雖有權勢發大財,但在道義上卻站在百姓的對立面。官民之間發生矛盾衝突,一般平民不問青紅皂白,一定先指陳官方的不是,因為黨官給人的印象,便是仗勢欺人,視百姓如腳底泥。官民有衝突,一定是黨官無理,小民委屈,不管案情大還是小、複雜還是簡單,總之一事當前,先在道義上判黨官不是,那是不會有錯的。
做共產黨的官做到如此不名譽,建國六十年來未曾見過。政府官員如此不得人心,對於國家的凝聚力、經濟建設的發展、社會的穩定,都是極之不利的。
現在普遍反應是社會很亂,需要大力度治理,但治理社會的前提,是先治理好吏治,吏治不整,民心難平,社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