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富善墮保養商否認控罪

【本報訊】大埔富善邨去年發生升降機由十樓急墜到槽底撞至變形的意外,事後升降機保養商被機電工程署票控,案件昨在沙田法院提訊。涉案公司的外籍代表否認一項未有監督一部升降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罪,以及一項未有按照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的規定,進行保養及維修同一部升降機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三日進行審前覆核。

控罪指被告蒂森克虜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約於去年十月廿五日,未有監督大埔富善邨善雅樓一部升降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

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有按照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規定,保養及維修同一部升降機。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聘請外國的電梯專家作供;而控方亦表示會傳召一名電梯專家及物料專家作證人。

案件編號:STS 3898-389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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