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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安老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章明擔任委員近十年,議員質疑有違政府委任公職人員一般不逾六年的規定,亦有經營私營安老院的委員被質疑有利益衝突。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解釋,人選獲委任為同一組織的不同職位時,其新職位會被視為新任命,六年任期會重新計算,有議員質疑這是制度性濫權,要求當局盡快修補。
張建宗昨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稱,當局委任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準則是用人唯才,委任過程是考慮人選的才能、專長、經驗和操守等。他續指,人選獲委任為同一組織的不同職位時,其新職位會被視為新任命,六年任期會重新計算,由於陳章明於○五年七月三十日獲委任為委員會副主席,所以其職位由○五年開始計算。
促當局盡快修補
議員梁國雄質疑,當局在委任同一人在同一組織擔任不同職位時,六年任期獲重新計算是制度性濫權,促請當局盡快修補。
對於有委員經營私營安老院,張建宗強調,當局通過公開而透明的機制,以及按客觀標準審批撥款和服務協議,委員會並無參與審批工作,故委員身份對當局與個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沒有影響,若委員會預見有利益衝突時亦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