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華自爆皮膚膏未註冊

【本報訊】本港藥物監管再現漏洞,繼人造淚水和眼藥膏被發現無註冊下售賣後,瑞士諾華(香港)有限公司自爆該公司生產的Locasalen皮膚膏的註冊於去年六月到期,產品於去年四月已在港停售,但代理商在註冊期過後,仍將兩支皮膚膏發給一名醫生,估計已處方給病人。衞生署表示,會將事件諮詢律政司,再決定進一步行動。病人組織指事件反映跨國藥廠管理混亂,令病人失信心。

諾華昨日發表聲明,指該公司日前宣布從市面回收「活視康」人造淚水後,全面檢查產品在港註冊情況,再發現Cortiphenol H眼藥膏和Locasalen皮膚膏在港的註冊已分別於○七年十二月和去年六月到期。由於Locasalen皮膚膏已沒有在本港出售,故只回收Cortiphenol H眼藥膏。市民持有批號414733的Cortiphenol H眼藥膏,可將產品退回供應商,或致電熱線28814259查詢。

團體轟大藥廠博懵

該公司發言人李小姐透露,諾華因不打算繼續銷售該款眼藥膏,故不會申請該藥物的註冊;但今日會向衞生署申請「活視康」的註冊。裕利醫藥營運總監黃志賢表示,該公司負責諾華出產藥物的運送,即醫生向藥廠訂貨,由該公司送貨,故藥物註冊和安全問題與該公司無關。

病人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批評衞生署對大藥廠監管只「講個信字」,大藥廠可「博懵」不替其藥物註冊,令病人對大藥廠也失去信心。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說,政府加強審查後陸續揭發問題藥物,是預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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