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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育有一對年幼子女的女僱主在家中菲傭離職前,查看對方相機,赫然發現內裏疑藏有七歲女兒下身赤裸的片段及三歲兒子如廁的照片,而菲傭則辯稱是用作留念。被捕菲傭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控以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暫時毋須答辯。
三歲男少主如廁被拍
四十五歲女被告Balomadres Guillerma G,被控三月廿五日至卅日期間,於西環一住宅單位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使用一部數碼相機,向一名下身赤裸七歲女童拍攝影片,及向一名如廁中的三歲男童拍攝三張照片。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至四月廿二日,以索取律政司意見,並反對被告保釋,指其合約已被終止,目前在港並無居留權,而事件牽涉違反誠信。控方續指被告有招認,亦有很強證據,故她有可能被判監禁,擔心她若保釋外出會棄保潛逃。法庭最後以案情嚴重、擔心被告棄保潛逃及再犯,否決其保釋申請,將她還押監房看管。
據悉,於菲傭的僱傭合約終止後,兩名事主的母親因對她起疑,所以檢查她的數碼相機,因而發現子女重要部位裸露的影像。
案件編號:ESCC 157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