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文學歌詞

今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很有驚喜,村上春樹再次很忙,一再大熱但一再倒灶,最後頒了給Bob Dylan,成功讓很多屆以來已經愈來愈少公眾關注的諾貝爾文學獎成為大家熱議話題,搶fo成功,看來諾獎評委會真是開始從火星回到地球表面了。

Wyman在得知賽果後在社交網站表示興奮,謂終於有人肯定流行歌詞的文學地位,更打趣謂如果諾獎評審們看過廣東話歌詞,不知道賽果會否有分別云云……

對於流行歌詞是否屬文學範疇,歷來很多人都愛爭議,反對者的最大理由,就是流行歌詞只寫情愛,而且太淺白,這些理據其實都很可笑,只因宋詞出了名柔靡婉約,寫情寫愛寫思念,隨便舉個例子吧,北宋著名文學家柳永又稱柳三變,終日流連娼館妓院,不也是寫出膾炙人口,而且流傳後世的文學作品嗎?他的文章都收到教科書裏去啊,寫的是國家大事還是感情小事,根本就不是文學不文學的標準好不好?

厚古薄今,認為古時的東西才像樣,現在的都不入流,這種觀念其實跟那些人認為舊格律詩才是詩,新詩不是詩大同小異,只是我有時候覺得,跟這種人其實沒甚麼好爭拗,這種人大概會認為古時隨便一張上洗手間的告示都比村上春樹的小說具文學價值,然而時間自會證明一切,有時間理睬這些人,不如多花時間聽幾首好的流行曲,多看幾本好書更有意思。如能感動人心,影響時代,是不是文學,有沒有獎項,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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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興•寫字人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