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朋友的標準

幾個月前跟鄺俊宇吃飯合照的面書Post忽然被人拿出來轉載狂罵,甚至轉貼到政治抽水專頁與群組裏炒作,不少人更在我的粉絲頁留言,罵我怎麼會跟他做朋友,「王貽興你實在太墮落、太讓人失望了(下刪一百字更難聽形容)……」

為甚麼這個Post幾個月來都沒有人理會,卻在鄺俊宇為9月參選立法會時,忽然被不同單位的人挖出來集體合作攻擊,明眼人心裏有數,而我唯一想說的只是,即使撇除政治因素,對於他們的指罵,根本就不值一提。

甚麼叫墮落?為甚麼我跟鄺俊宇或者其他不同範疇與層面的人做朋友就叫做墮落或者淪落?如果按這些人的邏輯,即是如果你寫得還可以,或者唱歌唱得還可以,演戲演得還可以,踩單車打功夫打得還可以的,就不可以跟那些比你差的人做朋友,因為這就是墮落,或者反映了你的品位低下……

這根本就是階級觀念與歧視。一個人寫得好不好,從來都不是,也不應該是我們選擇跟他做朋友的標準。否則,這就成了那些永遠只跟大作家大導演大明星做朋友,對其他經驗或者所謂成就不及自己的人就不屑一顧的勢利鬼,難道只有這樣才叫做不墮落嗎?可是這樣選擇朋友的標準又真的沒問題嗎?

見高拜見低踩,一直是我所厭惡的行為,而朋友之所以珍貴美好,就是因為它能超越一切貧富階級、膚色,以至政治立場,有些人即使跟他政見不同,但你仍然尊重對方,是個可敬的對手;可是有些人,即使看似大方向相同,仍然可以猙獰醜陋得讓人恥與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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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貽興•寫字人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