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問我說,她跟丈夫一起20年,如今只剩親情與責任,問我為甚麼會這樣?
20年,一段關係當然就只剩下親情與責任啊,不然呢?你以為還能剩下愛情?一段兩年的關係,也不一定能有多少愛情剩下來,何況20年?20年,搞不好生下來的孩子都18歲了,還奢望能有愛情?究竟是你太自信,還是你太天真?
情侶多年後變成伴侶,當中那個情字即使仍在,也已經是親情而不再是愛情。其實這是很自然的過程,幾乎沒有多少對夫婦能避免,當中的分別也不過是這一對的愛情10年後才慢慢耗盡,那一對5年就已經乾塘,而這一對十多年後,僥倖還剩一兩個巴仙愛情而已。
變成伴侶其實還好,若是不幸成了怨偶,那才更糟。親情也是情,雖然要到了出事才會着緊、珍惜,但也聊勝於無。有些親人只是徒具親人名份,卻早已沒有親情存在,我們只是因為離不開,才被迫繼續留下。你做甚麼都討厭,看你前面就憎你背面,你死你事,要麼即刻死,要麼別死,最怕半身不遂或者臥病在床,都老夫老妻了,千萬別要煩到我。
剩下親情不全是壞事,只因世上有比連親情更糟的狀況。比情人更令人失望的是親人,但比親人更糟的是陌路人,同屋共住,形同陌路……先別氣餒,因為陌路人不算最糟,最糟的是仇人,困獸互鬥,以傷害、踐踏對方為樂,再恨對方也好,真正失去對方,自己也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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