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媒人利是

近日,有人強迫別人給媒人利是,亦有人後悔收過別人的媒人利是。一封利是有多少錢?只不過是朋友之間「好意頭」的事,收與不收,其實也不必太過介懷。但後悔收過利是的,是因為聽到,從前他做媒撮合的朋友要跟丈夫離婚了,所以感到很內疚,還說早知從前便不收那封媒人利是了;現在還不知該如何還她當年的利是。

在盲婚啞嫁的年代,媒人是一份工作,應雙方父母的要求,為男女雙方在多個候選人中挑選出最合適的人選,經過雙方家長同意,一對新人便可以結婚,而媒人亦可順利取得利是。可是到了自由戀愛的世代,即使是有媒人介紹,也要看男女雙方是否有緣分才能走在一起。現代的媒人,應該是婚姻介紹所吧。任務完成後便收取費用,不管你日後是否幸福和能夠雙雙走進教堂,只要介紹過便能收取介紹費。

至於朋友式的媒人,責任顯然更重大。現在每當我認識到新的男性朋友,考慮介紹給我的好姊妹前,都會先過濾了對方的外形、性格、家庭狀況是否合適才會行動。如果介紹成功,還要希望他們日後的關係好好的,不然,便會像我朋友現在那樣又後悔、又內疚,還感到自己像是做了罪人,真可憐!

微博:http://t.sina.com.cn/leungpuiwu

梁佩瑚•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