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剛剛隆重發布的新產品,可有令各位帶來High High快感?專科研究Gadget的達人、從一而終的「果粉」自有他們的想法,但我作為一個很平凡的消費者,是感到很失望。
首先是那支 Apple Pencil觸控筆。傳說Steve Jobs最討厭的Stylus,竟然在他死後借屍還魂,還以價值99美元的昂貴身份登場。以前化繁為簡以手指代替Stylus,現在是不是化簡為繁揸番支筆?此舉既予人「退步」感覺,還涉嫌出多件無謂產品賺多幾蚊之感。
然後是Apple Watch跟Hermès合作推出的Crossover系列。Apple是Gadget界龍頭,Hermès是品味界巨匠,放在一起就會擦出光芒萬丈?很難說。社交媒體對Apple Watch Hermès不是沒有歡呼聲,但聲浪遠不如H&M或Uniqlo的跨界設計系列,更像凸顯了Apple Watch兩頭不到岸,不夠Tech又不夠Luxury的頹勢,惟有依仗時裝品牌催谷人氣。橫看豎看,都Not Exactly A Good Sign。
還有叫做「玫瑰金」的顏色。其實甚麼叫做玫瑰金呢?在各大媒體報道中瀏覽多次,都覺得是粉紅色 ── 或者是某一種粉紅色,看不出有何玫瑰的明示與隱喻。直至有外國著名網上媒體人士親自接觸過實物,證明「是粉紅色」,我才鬆一口氣,得知自己沒有色盲。
為何要稱為「玫瑰金」?難道感覺高端一點嗎?粉紅色有何不能見光之處?因為略嫌太女生?或是基於該公司行政總裁Tim Cook的同志身份,為免被誤會「假公濟私」而把Pink字抹去?我不明白囉,只覺得超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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