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良家婦女,在我眼中只要是我的男朋友又或是未婚夫和丈夫,總之是我承認的另一半才會跟他發生性行為。不知道是不是新一代的思想比較開放,所以當聽到男人跟女人一起出外旅行和同房,而他們又有在旅程中發生性行為,但女人還不承認男人是男朋友,我便不明白這是甚麼的一回事了。是因為女人有這方面的需要,所以即使男人不是她的男朋友,也可以跟他睡在一起?
雖然社會一直在宣揚「男女平等」這四個字,但實際上真的有很多事情是男女不能平等的。不是說男性便可以比較開放,可以隨便跟不是另一半的人發生性行為,但不論在華人還是洋人的社會裏,男性使用Friends With Benefits這幾個字,都會比女性較容易被接受。就以一個單身男和一個單身女作比較,每當聽到一個單身男跟別人發生一夜情,我都不會有甚麼大反應,但若事情發生在一個單身女的身上,我便會感到這個女人十分放蕩了。但試想想,要是沒有這些單身女的存在,又如何成就單身男的一夜情呢?
只不過,即使女人再隨便,我也相信她對男人是有好感的,因為沒有好感就連一起出門去旅行也難,更何況是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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