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愛情的選擇權

因為富家女知道平凡的男人不能負擔她現在的生活水平,所以決定跟他分手。男人擔心我們會為了保護他而責怪富家女,但他的擔心看來是不必要的。

他們可說是因為了解而分開,身為朋友的,即使是偏愛男人多點,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決定。世界沒有明文規定,每對戀人必須要白頭到老,即使是已結婚的也可以離婚,更何況他們只不過在一起兩年?

曾經嘗試是有勇氣的,發現不能持續而分手亦是有勇氣的。戀愛曾幾何時有分對錯?在一段感情中只要雙方曾付出真心,當中沒有背叛和不忠,在我眼中已稱得上是沒有錯了。再者,每個人都有他的選擇權利,我們絕不能說女人因為不願意跟男人捱窮,便把罪名加於她的身上,因為這是她的人生她的愛情,一切都以她的決定和感覺為基本,她絕對能夠自由選擇合或是離。

話雖如此,但當收到他們分手的消息,身為朋友的我也感到可惜,畢竟在我眼中,他們是合襯的一對,時常形影不離,看來在未來的短短時間,除了男人之外,我們做朋友的也要學習只看見他,而不看見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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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佩瑚•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