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向各親友下達「指令」,歡迎大家帶饅頭和包包外出散步,但條件是:不要買東西給她們。
理由很簡單,不想讓孩子以為「出街等於買嘢」。以饅頭為例,2歲多的她,當然不願每日被困在屋內,尤其是這段日子,她的求知欲與好奇心愈來愈澎湃,充滿新鮮事物的「街街」自然成了她每日最想去的地方。
饅頭最喜歡去的「街街」有二:第一是公園,因為內裏有遊樂場,她可以在內跑跑跳跳,或和我們追追逐逐;第二是便利店或超級市場,別誤會,其實她還沒有「購物」這觀念,令她最雀躍的是超市內琳琅滿目的貨物,我們會慢慢教她各種貨品的名字,她會把這此新名詞牢牢記着。
當下次再走進超市,饅頭一見到自己認識的貨物,便會高聲叫出它的名字,如「檸檬茶」、「午餐肉」、「提子汁」,當我們說:「喇!饅頭好叻噃!」她便會興奮若狂。
所以,我們根本不用買東西給她,她最想做的,其實是有人陪伴她外出,然後讓她學習,以及讚賞她。假若我們買東西給她,反而會扭曲了她希望外出的原意,或令「出街」的意義逐漸變質。
今天,饅頭在超市內拿起了一包外觀極之精美的糖果,然後對我說:「爸爸我要呢個。」我溫柔地說:「呢個咩嚟?」她興奮地說:「糖!」我便笑說:「好叻噃!咁我哋將包糖擺番原位啦!」饅頭便高興地將糖果放回原處,沒有反抗、沒有「扭計」。
的確,外出不一定要購物,我慶幸饅頭還未「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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