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靈媒體《墳場新聞》在其中一篇文章發出「藝術綜援」論,指出如領取藝術資助的人不努力寫作,政府就等於養懶人。
此言論一出,雖未惹來大眾關注,但已猶如向本地文學圈投下原子彈,惹起一大班作家的反彈,而且就像塵世間大部分爭拗一樣,已由好端端的拋理據討論,發展成帶有斷章取義、互扣帽子的口水大戰。
我自己是支持藝術綜援的。在香港這片彈丸之地,即使你自暴自棄完全迎合市場,搞盡大眾喜愛的事都好,要得到跟你努力成正比的回報,也是相當相當困難,那就遑論要那些堅持創作小眾文學的作家自力更生了。
透過適當的資助,能令小眾但水準高的藝術作品絕處逢生,也算是政府少有的功德,我是樂見其成。
所以問題回到基本,亦同是《墳場新聞》的本論──究竟資助是否到了值得受到資助的人手裏?究竟受到資助的人是否有努力寫出問心無愧的作品?
這是一條難以找到模擬答案的問題,會因着個人不同位置和觀察而有着不同的答案。
可容許我武斷一點,像這類涉案範圍那麼廣的問題,斷不會得到一面倒是或否之答案,最合乎常理的結果,必然是「有啲係,有啲唔係」啦。
口水戰不宜持久,最後總是各執一詞,無法解結。
既然誰都沒可能理直氣壯代表任何一方說句「受資助的書本本經典」或「受資助的書本本垃圾」,那麼面對這類批評,也只好套用墳總的善意補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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