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拍檔常埋怨我將耳機的聲量調得過大,她接手時,幾乎震耳欲聾。無可否認,我和不少同業一樣,有點「撞聾」,耳機要開到最大,別人說話稍為細聲一點,便要問:「吓?你講咩話?」 然而,我「撞聾」只有一半跟電台工作有關,另一半,應該是因為年輕時過度「炸機」所致。
本人自小便能接觸到流行曲,要多謝家中一位較年長的表哥。他是Hi-Fi迷,多年前已擁有一套價值不菲的膽機,以及無數黑膠唱片。多得他的薰陶,我自小便時常欣賞譚詠麟、陳百強、張國榮等巨星的歌曲。
表哥住在公共屋邨,他「欣賞」歌曲的方法頗特別,每次「着機」,便將音量調至「重量級」,即至少能覆蓋他整個單位、以至上下3層樓的所有住戶。
當年的屋邨仔原來也喜歡「Battle」,一聽到附近有人「炸機」,便會還以顏色,實行「互炸」,而且還喜歡「鬥歌」——你出Alan,我便出Leslie!表哥一旦發現對面有對手「挑機」,便會將音量進一步調升至「超重量級」程度,並會將喇叭的角度調整,由原本的對着客廳,變成對着窗外。
由於音量極大,家中會出現極大的震盪感,水杯內的水會泛起漣漪,偶然更會有雜物從高處震下。至於窗外則是烽煙四起,一時之間,好幾個單位同時「炸」着不同的流行曲。
有趣的是,表哥的父母不會罵他,鄰居亦不會投訴,表哥則是沾沾自喜,似乎很滿意他「炸」出來的「威力」,我和弟弟也是若無其事,坐在巨大的聲浪前,陶醉在音樂之中。
從此我便以為——歌,是要這樣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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