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情人節已過,但跟朋友聚會,大家依然說到這個節日裏發生的事。
其中有一件令我感到十分有趣的事,便是女人的約會對象送了一個電動牙刷給她作情人節禮物。送禮的動機是甚麼?是嫌棄女人的牙不夠白嗎?女人沒有問,但她卻因為這份禮物而決定以後也不會再跟這個男人見面。
他們還不是男女朋友,女人對他也沒有甚麼好感,而且每次跟他約會後,都會對他有所投訴,但因為他是她現時唯一約會的異性,為了不在節日裏「掛空單」,她便應約去了。朋友問女人又送了甚麼禮物給男人,她一臉理所當然的說「朱古力」三個字。因為朱古力是傳統的情人節禮物,所以女人便認為這個選擇十分正確,可是在交易的角度看,一盒「朱古力」換來一個名牌電動牙刷,再加上一頓免費的情人節晚餐,其實女人已賺了。
她說不是介意禮物的價值,而是因為禮物不夠浪漫。她從來也沒有預計男人會送她甚麼名貴的禮物,但在如此浪漫的節日裏,她認為即使是收一朵玫瑰花,也比收到電動牙刷合理。可是,若她真的收到一朵玫瑰,她又真的不會投訴嗎?我想不,因為她不喜歡的,根本不是他送的禮物,而是他本人。從來只有「對」的人才能送上「對」的禮物,哪管它只是一個吸塵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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