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沒有客觀的應該不應該,只有主觀的喜歡不喜歡。到美術館觀賞藝術品是一件愜意的事情,相對精心陳設於計算布局裏的室內美術館,我更愛設於戶外的擺設。
我知道兩者都是呈現出在設計上早已既定了的裝置效果,但我偏愛戶外的藝術擺設,首先藝術品本身好像沒了那種煞有介事的氣味,讓觀賞者如我感覺來得較為隨心隨意,最大優點是可以將藝術品融入生活中,將本是高高在上的格調注入人性,不只是遙不可及的空泛,而是人與藝術同在。
猶記得自己曾因為希望觀賞社區藝術品而專程走去東京都立川市中心內的小商業區,名家的雕塑與藝術品在街道上四周散落,點綴了當區的嚴肅商業環境,也美化了各處的難看商廈設備如抽氣槽等,就是這樣地隨處發放藝術氣味。
早幾天晚上走過旺角朗豪坊,大概11點正值關門之時,離遠看到設於角落門外的巨型雕塑下,竟放了大量鐵欄包圍雕塑以免行人觸及。我頓時感到莫名其妙,設於街上的藝術品不就是希望它跟市民融和嗎?為何一到晚上就將它隔開?怕行人坐上去?除了美化與觀賞,更多了個實際用途不是更好嗎?可能別有其他真實因由我未能知道,但這一刻卻讓我想起香港很多公園的草地,不就是一樣可遠觀而不可接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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