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妄稱神

廣告上,看見甚麼補習天王,穿上一身名牌,恤了一個相當浮誇的髮型,對着鏡頭Chok出一個彷彿很酷的表情,旁邊兩隻大字寫着: 「×神」。

在這個虛無荒誕的年代,從日常的用詞,已知道我們自大到甚麼程度。有廣告竟然說外傭是「×神+×神+×神+×神+×神=五神合體」(還要藉小朋友的口說出來);家長稱呼有名的學校為「神校」;人們動輒便用「神級」、「男神」來形容其他人。神,理應是至高無上的,既然如此,那些所謂的「×神」應該是天下無敵,然而,他們真的有這種能力嗎?

有人可能會說,那些只是「潮語」:「講吓啫,使乜咁認真?」語言反映人心,坊間「滿天神佛」,原因可能有3:(1) 所謂的「神」其實很「遜」,隨便一個人也可以自稱神;(2)那些只是個別人士或公司的宣傳伎倆,所謂「神」只是一個「稱呼」而已,他們根本不是無敵,換句話說,即是「內容失實」;(3)人們真的以為自己可與神相比。

《聖經》中十誡的第4誡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所以,以色列人對「神」這字極度敬畏,不會亂用,當然更不會自稱為神,因為他們相信至高無上的神只得一位,人永遠不能勝過神,連與神並列的資格也沒有。

自詡為神,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世上誰能戰無不勝、事事完美?視他人為神,更加危險,那些你心目中的「神」,其實毫不可靠,甚至可能引領我們走到萬劫不復的絕路。《聖經》說:「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一顆微塵,怎能與神相比?做人,還是謙卑一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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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