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白不癡:再見不是朋友

情侶分手,再見亦是朋友……我呸。

再見可以做回朋友的,大概兩方分手都分得心甘情願。但你觀乎現世,就是有無數關係由單方面粗暴提出分手,另一方只好無奈接納或激動(舌累)地。這樣沒有過半數同意的分手行為,往往導致雙方心病加深,愛情無可挽回,友情也不用再提。尤其,分手涉及該死的第三者。

女友人數年前前來泣訴,說懷疑她的男朋友另結新歡。我問你有證據嗎?她說沒有,但第六感告訴她第三者已出現。

我又問她,她的男友怎麼說。她說,男友誓神劈願說跟那被懷疑是第三者的女生毫無關係。我說,那應該真的沒有關係吧?

事實證明我太天真。那男的最後跟我的朋友提出分手,然後不到一個月,就跟那第三者公開走在一起了。

數年前的事我都本已淡忘,奈何近日又看到那男生日夜上載跟第三者(現在是正室)的甜蜜合照,再配以肉麻奀豬豬我愛你BB情話一大堆,看得我冷汗直標之餘,就讓我想到我的女友人。

就算再見不是朋友,可是那該死的facebook關係顯示,他們依然是Friends,你當初把分手行為弄得如此難看,後來還要加以肉麻晒命攻擊,叫受害女友人情何以堪。

所以說,情侶分手,再見不是朋友……之餘,怕看到刺激心臟的畫面的朋友,謹記在facebook上也要狠狠絕交Unfriend,免得終身被前度以甜蜜新生活來鞭屍,可憐地永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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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舊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