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關係,最近又拿起剪刀膠水等工具,做起勞作來。
除剪刀膠水外,又是色紙又是皺紋膠紙甚麼的,我拿着它們,剪剪貼貼操勞至深夜,忽然有了回到過去的錯覺。
那年千禧前後,我死命賴死多讀一年中五之後,還是要接受現實找其他路來走。我要不開始工作,要不就找些專業來讀讀看。
我沒有要那麼快便投入社會當奴,於是決意繼續以學業作包裝,以休息為己任。
然後思前想後,大概幾秒鐘,我決定修讀設計,無他,這聽起來比任何其他學科都要悠閒,而悠閒就是我評判的唯一標準。
然而我錯了,我真錯了,原來當設計學生,是需要捱更抵夜的。
就只是第一個Project,我就要四出搜羅懷舊攣攣電話線(自選題材,自取滅亡),又剪又貼又剪又貼又剪又貼,搞了好幾天才完成。
這樣一種操作模式,我通常帶點兒拖延症,加上永遠低估作業所需時間,往往就淪落至要在死線前最後一天通宵工作,然後第二天頂着無靈魂之軀,語無倫次的去導師面前介紹我的作品。
我就這麼勞累了兩年零一個月,最後方醒覺自己毫無設計天分,才來急急退學。可我沒有浪費時光,至少那些通宵時光的熱血感覺,深深烙在我的皮膚之下,好等我十年後又拿起剪刀膠水時,就突然麻了半個腦袋,有了回到過去的錯覺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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