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每天Flirt你多一些

在巴黎,朝朝暮暮,都能去Flirt。

居於巴黎多年朋友,視Flirt為家常便飯。朋友乘搭的士,下車時未能一下打開車門,的士司機笑說:「你不捨得我嗎?」朋友到酒吧觀看球賽,戰況激烈時下意識地抓着酒吧老闆的手臂,事後自覺失儀低聲說句不好意思,酒吧老闆笑言:「你繼續抓着我的手臂吧。」

巴黎朋友不至於若無其事,卻不會想得太多:「很多巴黎人Flirt完就算,根本沒有下文,心裏不帶其他想法,但求大家笑一笑。」縱使沒有下文,純粹貪個口痕,Flirt本身已是趣味所在,像調味料,為生活灑上少許黄糖與鹽花,散發着活色生香的風味。

Flirt中文譯作「調情」,具情的氣味,含性的暗示,但Flirt可以比想像中簡單得多,擦肩而過的一分微笑,咖啡室內的兩秒凝望,午間小聚的口甜舌滑,兩杯過後的輕微觸碰。當然,Flirt可能是性交的前奏,也可能是戀愛的開端,一切悉隨尊便,以及視乎對象。但不能過於認真,更不宜港女上身,立即想到對方是否適合付託終身,迅速分析人家的身家財產收入背景。有些時候或許堅持非誠勿擾,更多情況只是自己神經緊張。在Flirt的範疇,認真你就輸。

記得某朋友曾說,在巴黎一間商店購物,靚仔店員向她單眼,使她心猿意馬,常到該店舖流連。唉,她不知道,整個巴黎的年輕男子也愛向陌生人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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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