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年輕八載時,曾經負責開發一個新項目,需要聘請10人生力軍。那時年少無知至極,斷斷續續花了數個月去進行公開招聘、篩選、面試,而由於我過於挑剔,總覺得面試者都不像我心目中所想般有才華,於是這輪招聘的結果是接近一無所獲。
我覺得我在其他工作方面應該表現得還不錯,以致以上這個招聘失敗沒有遭受上司責難,只是招聘工作就一拖再拖,拖至上司終於忍不住自行出手,搞些內部調職、搞些熟人介紹,三扒兩撥便完成了招聘工作。上司那時跟我說,請人沒別的,就請人品好的人。
後來自組公司,我還是一度未能放低招聘標準,總是在找些跟工作完全匹配之人,當然又是處處碰釘。直至時間又過了一些,我開始嘗試撇除人們的個人技能,只在面試時觀察應徵者的性格、人品。
我是蠢得後來才明白「請人品好的人」的背後意義,所謂人品,除了道德操守,就是於工作上其個人的品質。
首先要找完全符合你心目中要求的人,幾近是沒可能。沒有年薪百萬的出手,又要有跨國企業的要求,這樣的招聘,本身就是件不可能的任務。
其次就是所謂本業的問題,人人都知道你要請市場總監,就應該請些本身是市場專業的人,可這樣一來選擇又變少。
現在我都沒有這些要求,傾向邀請一些有責任感、對工作有熱情、對個人表現有要求的人加入,是這樣的人的話,無論他是否有經驗,將會面對的又是否他的本業,全都不是大問題。到最後,他還是要表現得比相對專業,但沒熱情的人更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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